新建鍋爐房自立式煙囪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:
1燃煤、燃油鍋爐房煙囪高度規定(輕柴油、煤油除外)
1) 每個新建鍋爐房只允許設置一個煙囪,煙囪高度可按表8.4.10-1執行。
表8.4.10-1燃煤、燃油(輕柴油、煤油除外)煙囪最低允許高度(GB 13271-2001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)
2)
鍋爐房總裝機容量大于28mw(40t/h)時,煙囪高度應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的要求確定,且不應小于45m;新建煙囪周圍200m半徑范圍內有建筑物時,煙囪高度應大于比最高的建筑物高3米。
在鍋爐房內燃用柴油和燃油的規定除外。
鍋爐房總裝機容量t/h<11~<22~<44~<10 10 10~<20 20 20≤40
煙囪最小允許高度m 20 25 30 35 40 45
鍋爐房裝機容量大于28mw(40t/h)時,煙囪高度應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要求確定,但不得低于45m;新建鍋爐房煙囪周圍200m半徑范圍內有建筑物時,煙囪應高于最高建筑物3m以上。